1.是思想重视,全面部署。成立了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全面落实责任制,切实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逐条落实和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排查整改任务,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
2.是严格标准,把好关口。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城市建设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严把锅炉使用准入关口。
3.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辖区在用生活燃煤小锅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承压燃煤锅炉(特种设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属于特种设备目录的燃煤锅炉企业数量、锅炉型号、锅炉蒸吨数及锅炉设施情况,建立燃煤锅炉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共排查28家企业,44台燃煤锅炉。排查出5家企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锅炉7台,按照要求予以淘汰,动员2家企业淘汰没有列入本次淘汰范围的2台闲置锅炉。
4.是部门联动,确保效果。加强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扎实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淘汰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燃煤锅炉整治到位。结合辖区内供气管网覆盖情况,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原有燃料,确保大气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5.是加强服务,正确引导。为了保证燃煤锅炉排查和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武定县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告知企业天燃气管网规划情况,与企业研讨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煤改油的淘汰方案。做好企业的思想工作,让企业顾全大局,舍小家,顾大家,全面打羸蓝天保卫战。